如何以进出口类别确定海关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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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监管方式
法律分析:有货物监管,行邮监管,场站监管,保税监管,运输工具监管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跨境小课堂——NO.20海关监管方式代码梳理
深入了解跨境贸易的海关监管方式
在跨境贸易的世界里,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犹如导航图上的路标,指引着货物的进出通关。今天,我们将深入解析这些代码背后的含义,帮助你轻松掌握不同类型的跨境、保税和贸易活动。以下是各类监管方式的详细解读:
1. 1210-保税电商模式,包括保税备货、先货后单、整进零出等,适用于B型综合保税区,商品分类包括进口网购保税。
2. 1239-保税电商A模式,仅针对非试点地区的进口,适用于非低风险商品,与1210模式类似但有所限制。
3. 9610-电子商务通道,集货模式,采用先单后货的方式,涉及快递监管场所,适用于直举枣购进口/一般出口,实行清单核放制度。
其他的代码,如0110一般贸易、0130易货贸易等,分别代表不同贸易类型,如旅游购物商品、市场采购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等。
特别关注的代码:
- 1039/1139/1200/1215/1233/1234/1300/1371/1427/1523/1616/1741/1831/2025/2210/2225/2439/2600/2700/2939/3010/3039/3100/3239/3339/3410/3422/3511/3611/3612/3910/4019/4039/4139/4200/4239/4400/4500/4539/4561/4600/5000/5010/5014/5015/5033/5034/5100/5200/5300/5335/5361/5600/9600/9639/9700/9739/9800/9839/9900-这些代码涵盖了跨境、保税、特殊贸易等广泛领域。
- 1210/1239/1300/1500/1616/1741/1831/2210/2225/2439/2600/2700/2939/3010/3039/3100/3239/3339/3410/3422/3511/3611/3612/3910/4019/4039/4139/4200/4239/4400/4500/4539/4561/4600/5000/5010/5014/5015/5033/5034/5100/5200/5300/5335/5361/5600/9600/9639-这些代码进一步细分了特定的进出口货物类型和贸易活动。
- 9600/9610-代表跨境运输和电子商务的便捷通道,适应快速发展的电商市场。
- 9700/9739-包括后续补税在内的特殊贸易处理方式,适用于部分贸易流程中的特殊情况。
- 9800/9839-留给租赁征税和留赠转卖业务的特定代码,涉及相应的税收政策。
- 9900-这是剩余的非特定或未分类的监管方式,可能涵盖其他未列明的贸易类型。
以上信息均来源于权威的海关总署,确保了准确性和权威性。掌握这些代码,无疑能使你的跨境贸易之旅更加顺畅。让我们一起深入探索,解锁更多关于海关监管方式的奥秘吧!
进出境商品,根据海关监管的要求,分成哪几类监管方式
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方式(以下简称监管方式),即现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监管方式”,是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统计及监管条件综合设定的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方式。由于海关对不同监管方式下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征税、统计作业的要求不尽相同,因此为满足海关管理的要求,H2000通关管理系统的监管方式代码采用四位数字结构.其中前二位是按海关监管要求和计算机管理需要划分的分类代码,后二位为海关统计代码。
一、一般贸易
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110”,简称:一般贸易。
二、适用范围
(一)本监管方式包括:
1.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
2.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
3.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4.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成品出口或采购产品出口。
5.供应外国籍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国产燃料、物料及零配件。
6.保税仓库进口供应给中国籍国际航行运输工具使用的燃料、物料等保税货物。
7.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带出的设备、物资。
8.来料养殖、来料种植的进出口货物。
三、一般贸易方式主要有申报、查验、征税、放行四个环节,海关对其的监管也是由此四个环节展开。
(一)进出口申报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照《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进口货物为进境之日起十四天内,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前),进出境货物的口岸或关境,采用电子资料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海关以申报资料(商业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对照报关进行审核。进口货物收发货人未按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的,由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金。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电子资料和纸质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审核批准,可以修改或撤销。
(二)配合查验
海关为确定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海关编码、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通过实际核查,检查报关单位是否伪报、瞒报、申报不实,同时也为海关的征税、统计、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
查验的实施一般在海关监管区内执行,也有特殊的原因需要在海关监管区外执行的。海关查验的方法可以彻底查验,也可以抽查;查验的操作分为人工查验和设备查验。
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配合查验,查验结束后,海关查验人员填写《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现场人员签名确认,查验过程如因查验人员的责任发生损坏,属海关赔偿范围的,海关依法赔偿。
(三)缴纳税费
货物经过申报、查验环节后,海关核对电脑计算的税费,开具税款缴款书和收费票据,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银行办理税费交付手续或通过网路进行电子支付。
(四)放行(提取或装运货物)
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审核申报资料及相关单证,并且货物通过上述申报、查验、征税环节后,对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结束海关进出境现场监管,允许进出口货物离开海关监管现场的工作环节。
在实行“无纸通关”申报方式的海关,海关做出现场旅行的决定后,通过电脑将资讯发送给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和海关监管货物保管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自行列印海关放行通知书,提取或装运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九条进出境集装箱的监管办法、打捞进出境货物和沉船的监管办法、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办法,以及本法未具体列明的其他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办法,由海关总署或者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条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的,海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作出的规定实施监管。具体监管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和适用范围之易货贸易(0130)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揭秘
易货贸易,一种不依赖货币媒介,以货物直接交换货物的贸易形式,以其独特的交易方式在全球经济中占据一席之地。我们关注的监管方式代码“0130”,正是专门针对这一贸易模式设计的。
深入理解代码含义
0130易货贸易代码,即易货贸易,它明确标示了海关对易货贸易的特别管理。这个代码的使用范围限于那些在经核准的范围内,通过易货方式进行进出口货物交易的企业。
适用范围阐述
首先,我们来看其适用场景。0130监管方式适用于那些在特定领域运营的易货贸易企业,它们的进出口活动必须严格遵守这一代码的规定。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特殊贸易形式,如对台小额贸易中易货合同的贸易,海关会采用“对台小额”(4039)这一监管方式。同样,边境小额贸易企业的易货贸易进出口,则应使用“边境小额贸易”(4019)的监管方式,以区别于0130易货贸易的处理。
总的来说,0130代码是海关对易货贸易进行精准监管的重要工具,企业必须明确其适用性,以确保贸易活动的合规性。在进行易货贸易时,理解并遵循相应的海关规则,对企业的顺利运营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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