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货物是什么意思?条件、办理方式及监管要点全解析
转关货物是什么意思?转关货物是国际贸易中特殊的货物运输形式,相较于常规的货物运输方式,在流程和规则上更为复杂,理解难度较高。接下来,让我们深入探究其究竟。
一、转关货物是什么?
转关货物是指由进境地入境,向海关申请转关、运往另一设关地点办理进口海关手续的货物,或在启运地已办理出口海关手续运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监管放行的货物。
二、转关货物有哪些前提条件?
(一)转关货物的指运地或启运地应当设有经海关批准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二)转关货物的存放、装卸、查验应当在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内进行;
(三)转关货物应当由已经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承运人承运。海关对转关限定路线范围,限定途中运输时间,承运人应当按海关要求将货物运抵指定的场所。
三、转关手续如何办理?
转关手续共有三种办理方式:
(一)在指运地或者启运地海关以提前报关方式办理;
(二)在进境地或者启运地海关以直接填报转关货物申报单的直转方式办理;
(三)以由境内承运人或者其代理人统一向进境地或者启运地海关申报的中转方式办理。
四、海关如何对转关货物进行审核放行?
当前海关已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管理的转关作业方式,运用信息化技术,对企业向海关申报的转关申报单或者汽车载货清单电子数据进行审核、放行、核销,无需收取纸质单证、签发纸质关封、签注相关监管簿。
转关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以及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凭海关转关货物电子放行信息,办理转关货物的提货和发运手续。
五、海关怎样保证转关货物运输途中的安全?
(一)海关对进出口转关货物施加海关封志;
(二)海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员押运转关货物;
(三)转关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如在国内储运中发生损坏、短少、灭失情事,除不可抗力外,承运人、货物所有人、存放场所负责人应承担税赋责任。
六、哪些货物在办理转关时会受到限制?
1、进口固体废物
进口固体废物需满足以下条件,经海关批准后,其收发货人方可申请办理转关手续,开展转关运输:
(1)按照水水联运模式进境的废纸、废金属;
(2)货物进境地为指定进口固体废物口岸;
(3)转关运输指运地已安装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
(4)进口废金属的联运指运地为经国家环保部门批准设立、通过国家环保等部门验收合格、已实现海关驻点监管的进口固体废物“圈区管理”园区;
(5)联运至进口固体废物“圈区管理”园区的进口废金属仅限园区内企业加工利用。
2、无法在口岸海关监管区实施查验的进出口货物
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宜在口岸海关监管区实施查验的进出口货物,满足以下条件的,经主管地海关(进口为指运地海关,出口为启运地海关)批准后,其收发货人可按照提前报关方式办理转关手续:
(1)收发货人为高级认证企业;
(2)转关运输企业最近一年内没有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处罚;
(3)转关启运地或指运地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地,不在同一直属关区内;
(4)货物实际进境地已安装非侵入式查验设备。
七、海关怎样办理转关核销呢?
(一) 进口转关货物在运抵指运地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指运地海关方可办理转关核销;
(二) 出口转关货物在运抵出境地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出境地海关方可办理转关核销。货物实际离境后,出境地海关核销清洁舱单并且反馈启运地海关,启运地海关凭以签发有关报关单证明联;
(三)转关工具未办结转关核销的,不得再次承运转关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