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P贸易术语解释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实际应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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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p贸易术语和dap有什么区别
1、概念区别:
(1)DDP(Delivered Duty Paid)即税后交货,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2)DAP(delivered at place)即目的地交货,是指卖方已经用运输工具把货物运送到达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将装在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不用卸载)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
2、义务区别:
(1)DDP卖方承担最大责任。若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此术语。但是,如当事方希望将任何进口时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增值税)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
(2)买方承担在指定目的地运输工具上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所需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按合同约定收取货物,接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
扩展资料
关于DDU
费用承担
1、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除进口手续和关税以外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2、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除进口手续和关税以外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保费,出口税还有相关费用+适当的利润+生产成本。
查对、包装、标记
1、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2、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为交货所需要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指货物无需包装即可交货)。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1、自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
2、如买方未履行B2规定的义务,或未按照B7规定作出通知,由此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3、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时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关于DAP
贸易术语
义务
1、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内的约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在指定目的地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放在已抵达的运输工具上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向买方发出所需通知,以便买方采取收取货物通常所需的措施。
2、承担在指定目的地运输工具上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所需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和交货前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供商业发票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3、买方承担在指定目的地运输工具上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所需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按合同约定收取货物,接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
注意提示
1、DAP是INCOTERMS 2010新增术语,旨在替代INCONTERMS 2000中DAF、DES和DDU术语。与就是说,DAP的交货地点既可以是在两国边境的指定地点,也可以是在目的港的船上,也可以是在进口国内陆的某一地点。
2、卖方在指定目的地交货,但卖方不负责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这一点与INCOTERMS 2000中的DAF、DES和DDU类似。买方负责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但卖方要保证货物可供卸载。
3、卖方在签订运输合同时应注意运输合同与买卖合同相关交货地点的协调,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指定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4、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交货地点交货前的风险,买卖双方应尽可能清楚地订明指定目的地的交货地址,最好能具体到指定目的地内特定的点。如果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点或该交货点不能确定,卖方可以在指定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5、卖方对买方没有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由于整个运输过程的风险要由卖方承担,卖方通常会通过投保规避货物运输风险。
6、如果买卖双方希望由卖方办理进口所需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以及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包括支付所有进口关税,则应该使用DDP术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DDU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DAP
2010贸易术语中DAT与DAP的区别
两者唯一区别在于DAT卖方需卸货, DAP卖方不卸货。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
DAP即目的地交货,是指卖方已经用运输工具把货物运送到达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将装在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不用卸载)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
扩展资料
国际商会重新编写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2010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施,2010通则较2000通则更准确标明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令船舶管理公司更易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有助于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
此外,新通则亦增加大量指导性贸易解释和图示,以及电子交易程序的适用方式。
虽然2010通则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作废。
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通则实施之后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2000通则甚至1990通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dap贸易术语是什么
目的地交货,该术语是INCOTERMS2010。
贸易术语:
DPA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
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贸易术语dap是什么条款
1. DAP,即交付地点(Delivered At Place),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贸易术语。
2.根据DAP条款,卖方需承担将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但卸货工作除外。
3.采用DAP条款的好处之一是,它为买卖双方提供了较大的灵活性。卖方可以根据买方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交货方式,从而增加自身的灵活性。
4.此外,DAP条款在国际贸易中较为适用,因为它允许在运输过程中采用多种运输方式。
5.然而,DAP条款也有其缺点。卖方需承担大部分运输成本,可能导致商品价格上升。
6.同时,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损,卖方的责任和责任条件可能没有明确规定,从而引发纠纷。
7.当买卖双方在商品交付问题上存在分歧时,DAP条款可作为一种合适的选择。
8.在此情况下,买方和卖方应明确协调并规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9.双方还需考虑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是否需要保险,并明确在货物受损或丢失时责任承担的问题。
10.最后,双方应全面考虑采用DAP条款的所有成本,并在交易前仔细计算各自的投资。
贸易术语中的DAP和FOB有什么区别吗
1、含义不同:DAP指的是目的地交货,而FOB通常指的是船上交货价,也称为离岸价。
2、交货流程差异:在DAP术语下,卖方需将货物通过运输工具运送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并在运输工具上完成交货,无需卸载。而在FOB术语下,卖方在货物越过船舷,即在指定的装运港完成交货。
3、风险承担阶段不同:DAP术语下,卖方需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所有风险和费用,除了进口费用之外。而FOB术语下,买方从交货之时起就必须承担货物损失或损坏的所有风险,并且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
4、适用条件不同:DAP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和海运。FOB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贸易术语的作用:贸易术语,亦称价格术语,是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发展起来的,用以说明成交价格的构成、交货条件,以及确定买卖双方在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等方面义务的专门用语。DAP和FOB都是贸易术语,它们在交易洽商、合同订立、价格成本核算以及解决履约争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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